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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8日電)衛生福利部醫事司今天預告修正草案,明訂拉皮、削骨、大量抽脂等高風險醫美手術需特定專科、有受訓醫師才能操刀,且沒有急診室的醫療院所執行美容手術應有緊急後送轉診計畫。
醫美手術糾紛頻傳,今年初就曾有一名女子接受抽脂手術,結果休克送醫不治,凸顯特定醫美手術有高風險,且麻醉議題也受關注。
衛生福利部醫事司今天預告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」,明訂削骨、中臉部拉皮、抽取量5000毫升以上抽脂及腹部整形等,需進行全身麻醉且風險性較高的美容醫學手術,納入特管辦法管理。
草案規定,醫院或診所若欲施行上述項目,施術醫師須具備部定專科醫師資格,並應接受過相關訓練並領有證明,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後,才能施行。該辦法也規範,不得為未滿18歲的青少年實施非醫療目的的美容醫學手術。
石崇良說,考量施行美容醫學手術的醫療機構,可能因規模較小(如診所),沒有設置急診室,為確保病患發生緊急狀況時,能得到適當緊急處置,草案也規定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項目的99床以下醫院及診所,應訂有緊急後送轉診計畫。
此次修正也規範施行美容醫學手術時,除手術醫師外,應有另一名醫師同時在場執行麻醉業務,以確保手術過程中,如因麻醉或其他突發情形,可有另一位醫師協助緊急處置。
石崇良說,若手術需全身麻醉,應有專任或兼任的麻醉科專科醫師執行麻醉;若是非全身性的靜脈注射屬中度、輕度麻醉者,得由手術醫師以外,受麻醉相關訓練的醫師執行。
此預告草案經60天評論期,若一切順利,最快在8月初可正式公告上路。
石崇良提醒,民眾接受美容醫學手術前,應多方收集資料審慎思考,因高風險手術可能危及性命或造成嚴重後遺症,如做中臉部拉皮,此部位有複雜的血管和神經,稍有不慎可能就受影響。(編輯:管中維)10706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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